租房旺季 求租者要提防陷阱
春节过后,随着学生返校、农民工返城,租赁房子的旺季又到了,各类出租和求租信息不断出现。借此时机,部分不良中介设下陷阱欺诈急于找房的求租者,更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假房东的身份出现,牟取利益。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求租者,租房时一定要谨慎,以免掉入陷阱。
租赁小广告随处可见
前几天,记者在内蒙古工业大学、内蒙古师范大学以及一些小区看到,出租和求租信息随处可见,多数是打印版的,也有手写的。租赁价格根据位置和所提供的家当各不相同,出租一室(有简单家具、包暖)一般价格在350~400元之间,租金的支付方式以年付和季付为主。看来,租房子似乎不是一件难事,但是求租者仍然忧心忡忡。
小心遭遇假房东
28日,记者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宣传栏前见到了正在查看出租信息的王敏,她告诉记者,去年,她被假房东骗了1000元,以致今年眼瞅着出租信息不敢租。据了解,去年7月,为了方便考研,王敏决定在学府花园附近找一个安静的住所复习,于是通过墙上粘贴的小广告租了一室,并且向出租者交纳了一季度的房钱1000元,可是她刚住了3天就被赶了出来。原来,向她收钱的男子也是一个租房者,他在房子快到期的时候将房子转租给了王敏。等拿到钱后这个男子就消失了,而真正的房东却因为王敏没有交房租坚决让她搬出去。王敏说:“1000元就这么打了水漂,真让人生气,今年我说啥也要查看清楚,再不上假房东的当了。”
应该仔细查看相关信息
针对求租者在租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,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求租者,在租房过程中要去现场察看房源,仔细查看房主出示的房产证等相关材料,不能轻信中介公司提供的资料。同时,中介公司在介绍房子的时候,也有责任核对房源的相关信息,确定其真实性,要对消费者负责。求租者如果与陌生人合租,需要确认对方的身份,所付租金最好不要长于季付。房租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上同品质房屋的平均水平,就更应该保持警惕,切莫贪图眼前利益。如果是亲属代业主出租,要求对方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明以及业主委托书,再与房主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