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一”劳动节和“五四”青年节放假通知

“五一”劳动节和“五四”青年节放假通知  
 
 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〉的决定》,现将2008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及“五四”青年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:

  5月1日—3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,5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5月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五),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5月4日,凡14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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