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房价下跌引维权风暴

  由房价下跌引发的业主维权风暴目前在深圳一些楼盘上演着。有业内资深人士报料,目前的业主维权开始出现一个新的动向,就是维权的业主不再与发展商纠缠房价的高低,而是挑房子的其他毛病,以期达到退房或寻求发展商补偿的目的,而这之中,去年高峰期入市的投资(投机)客维权的热情又远高于自住客,甚至出现了专业的“维权斗士”。同时在多个热门项目拥有房子,现在房价跌了,都想退,于是,在多个楼盘的“维权现场”,都可见到这些熟悉的身影,“疯狂之后的市场困局”摆在人们面前。

  冷静下来,最后的结局是没有赢家。不过,它给市场(不论是发展商还是消费者)上了深刻的一课——兼具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性的房地产市场是有风险的。

  对于当下的房地产市场,读者有什么话要说,请联系我们。本期话题是:赠送面积也成维权的靶子。

  现象:

  赠送面积成维权靶子

  近期房价下降,引发了业主们的维权。4月,盐田某楼盘入伙,近200名的业主要求开发商送装修、送家电等,否则,拒绝入伙。

  据了解,该楼盘设计是2006年前完成的。按《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》旧版的规定,挑高两层以上的阳台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。在新版2006年6月25日实施之前,深圳在建、在设计中的楼盘有100多个都存在赠送面积,都会被“合理”地长“高”变“胖”,这在当时完全可以理解。然而,就是这一赠送面积,引发业主维权风波。

  专家:

  投资房产心态要稳定

  有业内专家认为,2007年“9·28”政策:第二套房产首期需支付四成等实施后,房价迅速下降,从而形成楼市分水岭。原先短期投资客变成了长期投资的,这个时候,就需要理性平和的心态面对市场。

  一个市场不可能只有涨,没有跌的,追涨心理不可有,上涨后暂时回调正常不过。随着7月深盐第二条通道,东部环境的改善,盐田后方陆域房价还有上升的潜力。

  投资房产,心态一定要稳定!

  律师说法:

  仅凭口头约定不能退房

  某律师介绍:消费者最好以文本形式把赠品性状固化,并写入合同,以确保自己的权益;若没有合同约定的,业主仅凭此口头称赠送面积有问题,而提出退房,在法律上要得到支持比较困难。在这里,该律师同时提醒购房者,在签约时赠予物尽量约定明确具体,以免履约中发生纷争。

  附:赠送面积的来源

  近年来,随着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,建筑设计不断创新,不少房产商在设计、开发房产时开始热衷“创新”阳台类建筑空间的形式及名称,并“免费赠送”这些空间,以招徕消费者,一度导致房屋的“赠送面积”越来越大。

  那为什么会出现赠送现象这主要是按《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》旧版的规定,挑高两层以上的阳台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。于是,就出现了建筑设计中的所谓“偷面积”现象愈演愈烈,超常规设计的超大阳台、两层高的阳台、超大凸窗等的“赠送面积”,在政府规定的容积率下,建筑被“合理”地长“高”变“胖”,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,在商言商。

  据不完全统计,深圳2007年期间发售的楼盘88%以上都存在赠送面积。2006年6月25日《深圳经济特区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》正式开始实施,明确对商品房市场通过超大阳台、超大凸窗等赠送面积的销售手段进行限制。当然,政策也不是一刀切,在2006年6月25日“新规范”发布之前,已取得《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新建建设工程项目,或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进行过房屋建筑面积预售测绘、竣工测绘、现状测绘并出具有效的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》项目,后续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计算均仍按主管部门计算规则执行。

  “新规范”发布后,使得目前尚在销售、或即将销售的大凸窗、大露台等楼盘成为深圳楼市的绝唱。“新规范”颁布实施后再报批项目,“赠送面积”受到各种限制,再大“偷面积”已是不可能了,或者说曾在深圳盛行一时的购房“赠送面积”、送超大露台等现象将成为历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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