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,如有可能,留心图书出版信息。我之所以敢断定由胜权先生购买的那本《山居笔记》是盗版书,倒不仅仅限于错别字多。余秋雨的《山居笔记》原发于上海《收获6,其《抱愧山西》等篇曾酌量收入到余著的《文明的碎片》(春风文艺出版社版)、《秋雨散文》(浙江文艺出版社版)等选本内。由于怕读者买重,余秋雨一直拒绝在祖国大陆结集出版《山居笔记》(1995年该书在台湾岛曾出版过繁体字竖排本)。直到近期,鉴于盗版书的猖撅,他才不得不改变主意,授权上海文汇出版社出版,以在“二十世纪末尾留下了一个中国文人与盗贼们搏斗的痕迹”(余秋雨语,见1998年9月10日《文学报》陆梅的《是无奈,更是抗争》一文)。这显然是有感而发。这个版本是“首次与大陆读者见面的《山居笔记》的正式版本”(见1998年9月5日《文汇读书周报》“每周一书”栏)。余秋雨出书多挥沪地,结合有关出版信息,再加上错别字多,我才敢对由先生买的那本盗用内蒙古文化出版杜名义的《山居笔记》下盗版书的断语。另外,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机关报《新闻出版报》1998年8月20日曾刊载过内蒙古文化出版社的严正声明,谴责盗用者假该社名义非法出版《山居笔记》并保留追究非法出版者法律责任的权力。毫无疑义,平常如果留心读《中华读书报》、《文汇读书周报》、《博览群书》等报刊,则有益于增强我们辨别盗版书的信心与准确性。